主题:已入住或准入住“乐活城"的房友请进

发表于2012-12-21

关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不同于完全产权,但也并非没有产权,应明确小产权房的权属年限、拆迁补偿标准、他项权利限制等内容,这一点通过省级立法即可做到。这样一方面给了小产权一个身份,另一方面也将小产权与完全产权的价值区分了开来,以使消费者有选择依据。昨天,太原市政协委员杨继文表示,政府应正视这一现实,给小产权房一个合法的地位。正视小产权房的存在。

小产权房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作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据了解,全国涉及小产权房的土地面积有66亿平方米,省城太原在建或待建的城中村及城郊农村土地大约有1亿平方米。
  
政协委员杨继文表示:首先,小产权房的土地本身是有合法性依据的,按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物权法亦保护农民的所有权,既然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就应该有权利以集体的名义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小产权房本身也有建筑的合法性,小产权房不是违章的私建乱建,而是获得县区级政府的许可,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的,不过是国家规定该房屋只可以村民自住或者在村民之间流转,不可以卖给城镇居民而已。
有助平衡房价
  
有人以地方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为理由反对开发小产权房,杨继文说:其实小产权房与以房地产业拉动经济的策略并不矛盾。所谓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无非是因为房地产的产业链长,可以带动多个部门的就业和发展,但卖出去的房子才能实现产业循环,房价高到无人问津不但自寻死路,而且会堵死整个产业链。他表示,现在小产权房已是事实,即使政府也不会轻易将其大面积拆除,既已无可奈何,何妨让利于民?既可以让农民实现其土地权益,又能让市民圆了住房梦。既可以平衡房价,又可以保持产业链条不断。
提高市郊用地的
审批级别
  
一些不合规划,无合法手续的私建乱建与小产权房是有区别的,政府应该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的管理,市郊建设用地一律提高审批级别,纳入统一规划。杨继文说,这样,一方面严格了小产权的控制,符合当前国策,另一方面却提高了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而且统一规划减小了将来被拆的风险,也推进了城市化建设的步伐。
交易反悔
要以市场价买回
  
严禁小产权房交易政策不能适应变化的国情,造成许多法律尴尬,首先是继承的问题,许多村民的后代通过升学等途径,已经不是村民,他们的身份是否可以成为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是一个尴尬。杨继文说,我省如太原市已经取消农村与城镇户口的差别,其他城市早晚亦不可避免其大势,村民房屋不许卖给城镇户口的市民的规定,理论上已经是一个虚假的命题。
  
现在小产权房经常遇到交易纠纷,他建议由省高级法院对小产权房交易纠纷出台统一判决标准,以抑制反悔。具体做法是,法院虽然不能判决小产权房交易合同有效,但是,可以判决反悔一方(主要是出卖方)承担无效责任,由无效各自返还改为出卖人赔偿买受人机会成本损失或者按市场价赎回。这样就可变相保障合同效力。

发表于2012-12-21

顶一下

发表于2012-12-21

不错

发表于2012-12-22

乐活城三期开盘场面活跃,当日缴纳定金80余户。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一直有人看房、询房。

发表于2012-12-23

第二天还有人看房,小区商铺房也开始出售,7000元/平米,能发展起来吗?

发表于2012-12-24

“乐活城”三期的房子基本上只剩21号楼的几户大套了。今天刚刚询问过,户型不错,就是没有参加排号,不给打99折了。好像22号楼还有小套,就是六层,不知会不会漏水。买房最好亲自去看看。

发表于2012-12-27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并政发〔200819号)

请大家找找看看

发表于2012-12-27

问题真多了

发表于2012-12-28

有谁问过小店房改办(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7136077(办公室)、7122253(主任室),这个很关键,咱们一家人,共同关心一下吧。

发表于2013-01-06

不错,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