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必知的264条基础知识

发表于2012-10-25
95、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 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三)除付清地价款外,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 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四)土 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发表于2012-10-25
96、转让预售房地产项目的,受让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受让人应当是依法成立 并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发表于2012-10-25
97、转让预售房地产项目的,受让方享有什么权利和应承担什么义务? 答:转让预售房地产项目的,受让方应当享有原预售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原预售人 对预购人所承担的义务。
发表于2012-10-25
98、在项目转让期间,对预售商品房有哪些规定? 答:受让方与预售人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受让方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变 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人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应当停止预售商品房;受让方未 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发表于2012-10-25
 99、 发展商能否为买方改名? 答: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 根据 的规定, 禁止房地产企业擅自更改已生效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受让人姓名(名称) 。
发表于2012-10-25
100、公共开放空间可以出售或转让吗? 答:公共开放空间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内部或外部开辟出的全天开放供公 众使用的室内建筑空间或室外场地空间,如公共绿地、停车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不可出售或 转让。
发表于2012-10-25
101、小业主如何查询所购买的物业是否在销售许可范围内? 答:可以在网站上了解项目的预售审批情况。但在要求发展商出示《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同时,还需留意该许可证的内容,因为对某些分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管部门会依据项目的进度情况分期发放许可证,也有一些许可证只对某一综合楼的某些楼层批准预售。因此在购买前必须认真核对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与许可证上所注明的内容相符。
发表于2012-10-25
102、如何看待房地产广告中的“使用率”、“实用率”、“实用面积”等广告语? 答:发展商在广告中使用这些词语和数值时,并没有说明其计算方法,而且各楼盘之间的计算方法并不统一,极易引起误解甚至纠纷。根据《深圳市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应统一使用“套内使用面积系数”。套内使用面积系数是房地产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加应分摊的公用面积的比率,但在测绘资料中均不体现此参数。
发表于2012-10-25
103、小业主该如何辨别发展商是否一房多卖? 答:《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深圳已于2001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深圳市房地产卖买合同(预售)》标准文本,并实行网上交易,实现了商品房预售的即时备案,可以有效防止一房多卖情况的发生。
发表于2012-10-25
104、房地产中介发布预售房地产广告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广告,除提供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出具给代理人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