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必知的264条基础知识

发表于2012-10-26
195、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办理变更登记时需缴纳什么费用? 答:(1)《房地产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权利证书;(3)改变房地产用途的,应提 交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合同书, 需补交地价的, 还应提交付清 地价款证明;改变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应提交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个人的提交公安 部门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不需办理变更登记,待权属发生转移时,同时提交变更 证明即可;(4)建筑物、附着物倒塌、拆除的应提交有关部门证明。 变更登记每项交纳登记费 20 元。
发表于2012-10-26
 196、哪些情况下需办理二级市场房地产转移登记? 答:(1)向发展商购买的商品房(包括合法的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拆迁赔偿房);(2)企 事业单位房改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微利房;(3)市、区住宅局出售的福利房、微利 房。
发表于2012-10-26
 197、购买二级市场商品房后,何时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证》?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只有商品房项目办理了 房地产初始登记后,小业主才能顺利地领取《房地产证》 。也就是说,只有发展商按要求将 商品房项目有关初始登记材料上报登记部门, 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并经登记部门按程序审批 核准后,初始登记才算结束,小业主才能办证。因此,并不是发展商一提交商品房项目的资 料后,小业主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证》 。
发表于2012-10-26
 198、如何办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手0续? 答:办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0证 明;(3)房地产买卖合同;(4)付款0发0票和付清0房款证明。 办理二级市场转移登记一般由发展商统一办理,也可以自行到产0权登记部门办理。
发表于2012-10-26

 199、拆迁赔偿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能否转让? 答: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 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 的拆迁赔偿协议书;(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0票复印件及 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 ,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 绿皮《房地产证》 ,不能转让。

发表于2012-10-26
 200、集资房、合作建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
答:(1)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并办理了房地产初始 登记的房地产才可以办理小业主的 《房地产证》 (2)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集资建房、 ; 合作建房,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处理并补交地价款,按规定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 小业主《房地产证》 ;(3)经初始登记后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提交下列资料后即可办理《房 地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明;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合同书或协议书;购 房发0票复印件;发展商出具的付清房款证明。
发表于2012-10-26
后即可办理《房 地产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明;集资建房或合作建房合同书或协议书;购 房发0票复印件;发展商出具的付清房款证明。
发表于2012-10-26
 201、什么情况属于三级市场转移登记? 答: 凡房地产已办理二级市场产权登记并领取产权证后又发生转移的, 称为三级市场转 移登记。如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继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等等。
发表于2012-10-26
202、三级市场转移登记需提交什么资料? 答:(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明;(3)《房地产证》或 其他产权证书;(4)房地产买卖合同。
发表于2012-10-26
 203、拍卖的房地产过户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通过法院拍卖的需提交:(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竞授人身份证明;(3) 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5)原 产权证书,人民法院在办案中未能收回原产权证的,需以法院名义在《深圳特区报》或《深 圳商报》公告作废;(6)若所拍卖的房地产是行政划拔、减免地价的,需提交用地补充协议 和付清地款证明。 由业主自行委托拍卖行拍卖的需提交:(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竞授人身份证 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原产权证书;(5)委托拍卖的公证书。 拍卖房地产过户税费按三级市场转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