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必知的264条基础知识

发表于2012-10-25
126、有哪些房地产,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并补足地价款后,方可转让? 答:下列房地产, 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补足地价款后,方可转让:(一)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减免地价款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表于2012-10-25
127、有哪些房地产是不得转让的? 答:(一)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四)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发表于2012-10-25
128、有哪些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答: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1)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法人企业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3)收购或者合并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所有的;(4)以房地产抵债的;(5)国有企业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拔;(6)非父母与子女之间、配偶之间的房地产赠与行为。
发表于2012-10-25
129、有哪些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 答:下列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1)共有人之间对共有房地产的分割;(2)国家机关、由财政拔款的事业单位与其下属的机构之间的房地产行政调拔。
发表于2012-10-25
130、以买卖方式转让房地产时,同等条件下什么人有优先购买权? 答:(1)房地产共有人;(2)房地产承租人;(3)一项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具有上列当事人时,按上述次序依次享有优先购买权。
发表于2012-10-25
131、已办理按揭的楼花能否转让? 答:正在按揭的房地产经银行、发展商及买卖双方同意后可以转让。)如买方愿为卖方付清银行的剩余欠款,则由银行出具注销楼花按揭证明书,按楼花转让处理;(2)如由买方分期付款,则由银行和发展商出具同意由买方分期付款的说明书,并重新签订按揭合同,产权登记部门注销原楼花按揭,按楼花转让办理后,在合同上加盖新的楼花按揭专用章。
发表于2012-10-25
132、楼花是否可以转让? 答:楼花可以背书转让,即在原购房合同后附上转让的有关内容,并经公证处公证,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转移备案登记后,在原合同上加盖背书转让专用章,并填写受让方的有关内容。 楼花背书转让按三级市场转让税费标准缴纳税费。
发表于2012-10-25
133、二手楼买卖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答:(1)销售营业税,按销售价的5%,售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2)城市建设维护税,按销售价的0.05%,售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3)印花税,按销售价的0.05%,另每证贴花5元,双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4)售方为企业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所得额的1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售方为个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所得额的20%,售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5)登记费,个人50元,单位80元,买方缴纳,国土部门收取;(6)契税,按销售价的1%,买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
发表于2012-10-25
134、业主委托他人进行房地产买卖是否需要办理委托公证书? 答:由代理人办理房地产买卖手续的,应提交委托书,涉及到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书还应当经过公证或认证。
发表于2012-10-25
135、二手楼买卖签订哪类合同? 答:二手楼买卖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