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必知的264条基础知识

发表于2012-10-25
115、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答: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表于2012-10-25
116、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答: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三)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四)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一方当事人根据上述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因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发表于2012-10-25
118、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购房者退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按规定,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如果发展商违约,并符合合同中有关退房的约定,购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可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发展商没有违约,购房者想退房,在没有取得发展商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没收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慎重行事。
发表于2012-10-25
119、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发展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将房地产售予购房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发展商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不得再将合同标的房地产售予其他购房者,否则属于发展商违约。由此造成购房者遭受损失的,发展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发表于2012-10-25
120、购买房地产时,如果购买了屋顶花园,为何在办理《房地产证》时却没有反映出来? 答: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屋顶空间是一个公共空间,是不能销售的,它不符合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所以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没有体现出来。购房者只能从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其对屋顶的使用权利,但其产权并未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保障。
发表于2012-10-25
121、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是否就算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终止? 答:产权转移登记后, 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
发表于2012-10-25
122、现售商品房该签订哪类合同? 答:现售商品房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发表于2012-10-25
123、交付使用后,如对房屋质量存有疑问时,该如何处理?答: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表于2012-10-25
124、办理房地产按揭需缴纳哪些费用? 答:办理房地产按揭一般需要包括下列费用:(1)卖买合同公证费(自愿),按成交价的3‰计收,由公证处收取;(2)按揭合同公证费,按贷款额的3‰计收,由公证处收取;(3)保险费,按成交价的1‰计收,由保险公司收取;(4)律师费,一般为500~1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收取;(5)按揭手续费,一般为100元,视贷款银行而定。
发表于2012-10-25
125、二级市场转让包括哪些税费内容? 答:(1)销售营业税,按销售价的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2)城市建设维护税,按销售价的0.0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3)印花税,按销售价的0.05%,另每证贴花5元,双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4)企业所得税,按所得额的15%,售方缴纳,税务部门收取;(5)登记费,个人50元,单位80元,买方缴纳,国土部门收取;(6)契税,按销售价的1%,买方缴纳,国土部门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