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必知的264条基础知识

发表于2012-10-26
175、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 (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 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 (四)发生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二)、 (三)、 (四)、 (五)项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 查封等限制的); (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发表于2012-10-26
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 (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 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 (四)发生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二)、 (三)、 (四)、 (五)项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 查封等限制的); (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发表于2012-10-26
 177、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间向房地产 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 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发表于2012-10-26
178、房地产的登记种类有哪些,办文时间需多少天? 答:房地产登记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它登记。其中 初始登记办文时间为 90 天,转移登记办文时间为 30 天,抵押登记 15 天,变更登记办文时 间 30 天
发表于2012-10-26
 179、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 记时的法定名称;(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该机关、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 (3)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4)个人,为合法身份证明上 的姓名;(5)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发表于2012-10-26
180、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的,应向登记机关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发表于2012-10-26
 181、哪些房地产登记需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抵押、分割、交换、 赠与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发表于2012-10-26
182、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 答: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可以单独申请:(1)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 所有权的初始登记;(2)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3)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4)变更登记;(5)因土地使用年期 届满的注销登记;(6)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证书等其他登 记。
发表于2012-10-26
183、法律规定共同申请,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另一当事人该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应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的,一方 申请, 另一方不申请或虽申请但不提供登记文件的, 登记机关可责成不申请登记或不提供登 记文件的一方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内仍不办理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登记条件,可迳为登记。
发表于2012-10-26
184、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由 登记机关撤消核准登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